按照《唐山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2009年,唐山市选聘683名(不含省选聘317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选聘对象
据了解,683名高校毕业生名额分配为:遵化市65名、迁安市52名、迁西县36名、玉田县65名、滦县106名、滦南县125名、乐亭县82名、唐海县2名、丰润区54名、丰南区48名、路南区5名、古冶区14名、开平区12名、芦台开发区7名、汉沽管理区3名、南堡开发区4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名。
选聘对象为: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和各县(市)区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且仍在村任职的,年龄30周岁以下(截至2009年6月12日),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2007、2008年已由唐山市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与省选聘相同,为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www.hebpta.com.cn)。省、市选聘可兼报,只进行一次网上报名即可。
资格审查合格大学生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分配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研究确定其任职村及职务,经培训后正式上岗。选聘人员是正式党员的,任村党组织副书记;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村主任助理。
■待遇保障
高校毕业生聘用任职期间比照全额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缴纳医疗、养老、意外伤害“三险”,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年终考核称职以上的,享受村班子副职绩效奖励工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户口按本人意愿,可迁移到委托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也可迁移到工作地区或原户籍所在地。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优先作为今后补充机关和事业单位缺编干部的重要来源。市、县、乡机关在编制内招录公务员,要拿出不低于1/3的岗位录用到村任职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到村任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毕业生按照总分的比例给予加分;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镇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到村任职大学毕可选任到乡镇领导岗位。被党政机关或事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工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
选聘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到村任职时3年;任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工作和本人意愿续签聘用合同。选聘干部到村后,纳入当地乡镇的村级干部管理序列,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所驻村。
■选聘接受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部门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15-28011询电话:0315-280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