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对我市所有县(市)区的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予以认定,并授予4个县(市)区(迁安、丰南、滦南、乐亭)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至此,我市在全省率先通过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验收。
我市共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115所,在校生达25.4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58所,在校生12.9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7所,在校生12.5万人。从2009年起,省政府评估验收组开始对我市各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工作以《河北省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评估实施办法》为依据,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领导与管理以及教育质量等六个方面。截至2011年底,我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3%,职普比为25:26,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率先在全省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标志着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