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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通远中专就业协议书

已阅[4531]次[2010/5/17]

就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学生就业安置,维护学校(甲方)和学生(乙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首先面试和笔试,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可自主选择专业,专业选定注册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2、甲方对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必要的生活、学习条件,户口迁移自愿选择,如果乙方愿意迁移,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3、甲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乙方入学时要缴纳第一年的学费和三年的杂费,四年制的同学交清一年学费和一年杂费,其他费用按年度缴费、所有费用必须在实习前全部交清(其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缴纳)。此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4、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甲方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报考大专学历的学生,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通用的成人大专毕业证书)。
5、甲方保证安置学生就业。学生工作性质为合同工,工资和福利按照国家劳动法规执行,定岗后企业为学生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退休后可享受退休养老金。
6、乙方上岗后。学校跟踪服务五年,凡是因为企业倒闭或正常裁员等非个人因素造成下岗或离岗的,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重新安置工作。
7、乙方领取毕业证正式定岗后,甲方保证乙方的最低薪资待遇每年不低于20000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被学校录取后须缴纳第一年的学费和三年的杂费,四年制的同学交清一年学费和一年杂费,甲方可与乙方签订就业安置协议书。
2、乙方在甲方就读期间要认真学习,确保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技能证书。
3、乙方在校期间的表现,甲方实行量化考核,综合积分的方式考评,其综合表现与就业挂钩。综合积分高的优先安置工作,综合积分低的或考试、考核不过关的学生延缓就业,继续在校免费学习。
4、乙方在校期间要遵纪守法,如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行为要自行承担责任,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凡是开除学籍的,学费不再退回。
5、乙方在校期间,因故而退学的,凡是经过甲方批准的,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2004】55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费手续,同时收回就业协议书,退学手续办理时间为每月的1—4号。
三、违法责任:
1、甲方要保证安置乙方就业,如果不能安置乙方,甲方退回全部学费。
2、乙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甲方不予安置:
(1)乙方在校期间,经过多次补考,没有获取毕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的;
(2)因违法乱纪被学校开除学籍或中途退学终止学业的;
(3)不足合法用工年龄或自谋职业的;
(4)因身体原因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
(5)在企业面试体检合格后,因个人原因不去企业报到的;
(6)在实习或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被企业退回的;
四、其他
  1、乙方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包括实习期),要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如发生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甲方不再受理和承担责任。
2、乙方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乙方发生的一切问题责任自负。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学生姓名
                                      家长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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