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教育厅直属民办学校进行了2008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年检结果。
年检合格的民办普通高校15所
以下15所民办普通高校(含中专部)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其普通本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管理政策。
河北传媒学院、
石家庄外国语职业学院、
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
石家庄东方美术职业学院、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含中专部)、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含中专部)、
石家庄计算机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石家庄外经贸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石家庄外语翻译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含中专部)、
保定科技职业学院。
年检合格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4所
以下34所学校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可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或者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
以下34所学校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通过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和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以下34所学校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的,须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的内容和形式要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人才的培养,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河北当代文学专修函授学院、
河北双兴专修学院、
河北网络培训专修学院、
河北中外文化交流专修学院、
河北翻译培训学院、
河北文理专修学院、
河北渤海专修学院、
河北工商管理专修学院、
石家庄建工科技专修学院、
石家庄工程管理专修学院、
石家庄圆正外国语专修学院、
石家庄太行专修学院、
石家庄华美自修学院、
石家庄高科职业专修学院、
石家庄科技经贸专修学院、
石家庄柯棣华职业专修学院、
石家庄育英武术专修学院、
石家庄中原科技专修学院、
保定职工教育专修学院、
保定中山进修学院、
保定新华政法专修学院、
沧州渤海专修学院、
廊坊京安专修学院、
东方信息安全技术专修学院、
邢台郭守敬职业专修学院、
邢台光华职业技术专修学院、
邢台英才职业专修学院、
邢台华澳专修学院、
邯郸中山专修学院、
唐山天成专修学院、
唐山长宁专修学院、
秦皇岛培英高教自考辅导学校、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自考辅导部、
承德燕北职业技术专修学院。
年检合格的医学类中等专业学校14所
以下14所中专学校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政策,依法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
河北万国培训学校、
河北同仁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平安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协和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冀中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光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和平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建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廉州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
邢台冀南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邢台英才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沧州渤海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