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百度”案,12月18日宣判。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原告诉“百度”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50元由原告负担。宣判后,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冠珏表示:一定要上诉。
据悉,北京市一中院于2009年1月6日受理该案,2009年4月22日公开进行了审理。
据介绍,原告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从2008年3月起,开始购买“百度”竞价排名服务,并于两个月后开始减少投入额。2008年7月10日,原告发现自己所经营的全民医药网(qmyyw.com)的日访问量骤减,以该日为分界点的前后两个月的访问量出现大幅降低。该公司认为,因为其减少对竞价排名的投入,才招致“百度”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全民医药网进行了全面屏蔽,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请求法院判令“百度”赔偿经济损失110.6万元,解除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并恢复全面收录。
对此,“百度”辩称,这是由于原告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导致搜索引擎自动对其进行了处罚。
法院认为,“百度”的上述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原告所称竞价排名的投入毫无关系,亦不会影响原告竞价排名的结果。“百度”采取这种技术措施是正当的。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
18日晚,记者拨通了唐山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冠珏的电话。王冠珏的语气异常平静。但同时,他坚定地表示,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也为了维护所有处于弱者地位的中小企业的权益,他们肯定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