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自唐山市丰润区的张丽丽考试合格后,被安排到200多公里以外的迁西县渔户寨乡东水峪村当了一名小学教师。原来,唐山市今年出台了一项新政策,规定新进教师必须到农村支教。
唐山市规定,每年城乡之间教师交流人数要超过1000人。城镇中小学新进教师到农村支教就是其中一部分,每位教师每年必须完成380个课时工作量。任教期满,考核合格者才能被正式录用到城镇学校任教。
到农村支教的新进中小学教师在支教期间,人事关系和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和发放渠道不变。对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由受援单位组织,对在支教中表现优秀,愿意调入农村学校工作或服务期满继续在农村支教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聘职称等。各县还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支教教师的交通和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