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中职生学籍管理,今后我省无论是在省还是在市、县两级注册的中职生学籍,以后都要在省、市两级教育部门分别备案。
随着国家加大对中职院校和中职学生扶助力度,个别中职学校弄虚作假、虚报在校生数量,以此骗取资助金。对部分民办学校的中职生,我省原来仅要求在省教育厅注册,由所在设区市、县拨付资助金;而部分卫生类、师范类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设区市、县注册学籍,却由省里拨付资金。以上管理方式,造成管理和资金拨付上的混乱。
按照新规定,省资助的民办职业学校和市属五年一贯制高职的新生在省教育厅注册学籍之后,须到所在市教育局备案。而各设区市教育局管理的新生学籍,还须报教育厅备案。我省还要求,各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准确、及时、真实地填报学生信息,如因漏报、信息错误造成学生不能领取毕业证书,影响学生就业等,学校应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学籍和资助、免费资金的,将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将追究当事人和学校的法律责任。此外,每年的新生学籍注册时间也有所调整,春季招生注册时间:4月15日-31日;秋季招生注册时间:10月15日-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