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类型:
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环渤海建材网

招聘企业

招聘职位

日期
唐山鑫淼金 电工兼职IT 2013/3/30
唐山创元教 网站推广 2013/2/17
唐山创元教 网站编辑 2013/2/17
唐山瑞津酒 酒店实习生 2012/12/14
哈尔滨哈飞 钳工 2012/8/20
劳联环球国 诚聘装配工 2012/8/4
滦县友朋汽 汽车维修技师 2012/7/15
河北元道通 移动基站维护 2012/6/26
唐山水峰商 店面销售 2012/6/19
      您的位置:唐山技校网>> 政策法规 >>交警严查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车辆


交警严查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车辆

已阅[2892]次[2010/4/6]

交警严查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车辆
一经发现将处两倍保费罚款
 
 从即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一经发现此种违法车辆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进行严厉处罚。
 
  在此次治理中,全市交警部门将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全面加大查缉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十分严厉,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之所以不投保交强险,除部分是故意不投保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疏忽。这些人往往是等到车辆要进行年度检验时才想起投保交强险,而事实上车辆年检期限与交强险期限不同,如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而交强险则是1年1投保。因此,车主应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为交强险过期造成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和交通违法受到处罚。
 

关键词:



 上一条:平山县首推免除高中课本费 下一条:唐山艾特摄影化妆艺术学校搬家了

相关信息

·2018年唐山市“十佳教师”

·黄冈密卷竟然与黄冈中学没关系

·2018年省属中专招生计划

·2018年省属中专招生计划

·省属中专2018年招生计划

更多 政策法规

技校 | 关于技校网 | 技校网广告服务| 技校网汇款信息 | 技校网会员服务 | 技校网免责声明 |
CopyRight 2009-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唐山创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技校网备案序号: 冀ICP备11020808号-5 冀公网安备 13024002000223号
电话:400-808-8566 传真:0315-3859044
400-8088-566 0315-3859044 工作日:8:00-21:30
周六日:8:00-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