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车辆
一经发现将处两倍保费罚款
从即日起,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一经发现此种违法车辆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进行严厉处罚。
在此次治理中,全市交警部门将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全面加大查缉力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此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十分严厉,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将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据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之所以不投保交强险,除部分是故意不投保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疏忽。这些人往往是等到车辆要进行年度检验时才想起投保交强险,而事实上车辆年检期限与交强险期限不同,如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而交强险则是1年1投保。因此,车主应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为交强险过期造成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和交通违法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