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等学校因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定为2010年度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07〕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科技职业学院等2所高等学校因2009年招生、办学秩序不规范,确定为2010年度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请各有关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我部规定,对确定为暂停招生(红牌)的有关学校,不得安排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对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的有关学校,在2010年招生计划安排上必须给予必要限制。各地各部门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同时,严格规范所属高校的招生、办学行为,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暂停招生(红牌)高等学校 |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备注 |
黑龙江农垦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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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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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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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招生(黄牌)高等学校 |
学校名称 |
主管部门 |
备注 |
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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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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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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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
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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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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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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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名前以“*”号标注(共4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对2009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确定为限制招生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2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