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口普查咨询电话(2826525)及电子邮箱(
TSRPZX2010@126.com)正式开通,几天来接到社会各界电话(邮件)500多人次,内容集中在户口整顿政策和人口普查入户时间、登记办法两个方面。为此,市人口普查办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应知事项。
——对在人口普查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凭居民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对所有因无法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未落户的人员,在户口整顿期间凭父母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母亲生育事实和母子(女)关系的《住院病历》或有效鉴定结论、居(村)委会公示证明(其中一项即可)办理户口登记。
——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变更更正,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登记表、人口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现住地登记的原则,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中有3次入户过程,一是目前的户口整顿,二是10月的摸底调查,三是11月的普查登记和复查。此外,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