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近期不断有学生家长接到“退还九年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费”的电话,市教育局重申,我市从2007年和2008年起,分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杂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退费”的说法根本不存在。
近期,不断有学生家长向市教育局反映,称接到不明电话,对方自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以“退还九年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学费”为由,要求家长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并到银行柜员机操作领取退款。市教育部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我市从2007年和2008年起,分别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免收学杂费,有关政策均已按规定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学生,“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退费”的说法根本不存在,如接到此类电话,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