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起,2008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今年各地受理失业补助金申请的起始时间统一提前至12月22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公布业务流程和咨询服务电话。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2007届高校毕业生有1.1万人领取了不同期限的失业补助金共1400余万元,人均每月320元左右。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失业补助金的实质是“求职补贴”,困难家庭的2008届高校毕业生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持相关凭证,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6个月。
按照政策规定,领取失业补助金须是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且属于困难家庭,生源地系我省户籍,毕业当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负责受理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发放失业补助金及咨询服务等工作。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明年6月底为申领和发放的截止期。
按照要求,申领者要在明年1—6月的每月10日前(遇公休日顺延)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失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毕业生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实现就业,或家庭经济状况出现明显好转,或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和介绍就业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各市失业保险机构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各市失业保险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石家庄市0311—86044477
唐山市0315—7215385
秦皇岛市0335—3262605
廊坊市0316—2227684
沧州市0317—3022882
张家口市0313—2063119
邢台市0319—3690192
邯郸市0310—2031792
承德市0314—5901359
保定市0312—2096196
衡水市0318—218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