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北京市16区县及亦庄开发区,将对全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执法专项检查。如发现违规用人企业将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被停业整顿。而据业内人士称无证特种工超1/3 ,遇到检查时就换班躲避。(新京报11月25日)
就在前两天,为永远铭记“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上海市委、市政府把11月15日设为上海“城市公共安全日”,让警钟长鸣,让惨痛的教训时刻警醒各方,对生命负责,对城市负责。用这种特别的纪念方式铭记灾难,警示世人,笔者以为可以有,但是不真正把公共安全从根本上做好,恐怕安全仍堪忧。
众所周知,特种作业与普通工种最大的不同在于,特种作业危险系数较高,涉及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等方面,一旦操作中疏忽将会危及人身安全;另外特种作业对理论知识和实操技术要求较高,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操培训,考试后方可取证,从事行业工作。而正是因为四名工人无证违规操作,这才导致了上海这场惨剧,教训不可谓不沉重。
无证特种工人数超三分之一,显然事件三方都难逃其咎。首先是特种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于高昂的考证费和长时间的学习望而却步。其次,大量无证工的存在无疑是商人逐利在作祟,不仅在岗工人得不到培训,甚至还有施工方为了获利,故意不雇有证工人,以电焊工为例,有证工人日工资达250元,管吃管住;无证工人日工资120元,吃住自理,这其中的暴利空间可想而知。再者,作为监管部门,也存在“放水”嫌疑。事实上,监管部门在施工现场的检查经常极不严格,甚至流于形式,这才让无证工人有恃无恐,有查必躲。
对此,笔者以为要想真正维护好社会公共安全,不仅仅是靠设一个纪念日,或者灾难过后,来一次象征性的检查,而是需要制度给力。比如,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提高特种工人考证积极性;建立有效监督,规范施工方用工;对于监管部门的放水、失职进行追究,明确责任。只有以人为本,切实搞好安全工作,整个工程才能安全,整个社会才能安全,若用人生乱象,公共安全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