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09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09]3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 、 2006 年 7 月 31 日 前获得学士学位。     2 、 2005 年 7 月 31 日 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网上报名时间为 7 月上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 6 月 15 日 之前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 “ 学位中心 ” ),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 6 月 25 日前 在学位中心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公布,河北省报名网站一般为: http://xwksw.hebtu.edu.cn/ 或 http:// www.hebxwb.cn/ (具体网址以学位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 2009 年 7 月 中旬 ,具体安排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燕山大学的考生既可在我校报名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报名点报名考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第二阶段复试时进行,具体事宜在复试前一并网上通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1 、全国联考时间: 2009 年 10 月 31 日 、 11 月 1 日 。     2 、考试科目:       ( 1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 ,以下简称 “GCT” )(第一阶段考试)。     ( 2 )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第二阶段考试),考查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       3 、考试方式:       ( 1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GCT” 考试 ( 考生取得的 “GCT” 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的 “GCT” 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 “GCT” 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和相关测试(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 2 )持有 2008 年 “GCT” 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可以凭此成绩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 “GCT” 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 3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将于 2009 年 12 月中旬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届时请查看网上通知。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 2009 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可在我院网站下载)。       4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 GCT ” 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 GCT ” 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 “ GCT ” 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录取 我校自主确定招生人数,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工作业绩和背景等情况,择优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总人数的 10% 。      六、燕山大学学校代码 : 10216       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 : 430100       八、招生领域及代码    
|   工程硕士领域名称  |   代码  |  
|   机械工程  |   430102  |  
|   光学工程  |   430103  |  
|   仪器仪表工程  |   430104  |  
|   材料工程  |   430105  |  
|   电气工程  |   430108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   控制工程  |   430111  |  
|   计算机技术  |   430112  |  
|   软件工程  |   430113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430114  |  
|   化学工程  |   430117  |  
|   车辆工程  |   430135  |  
|   工业工程  |   430137  |  
|   项目管理  |   430140  |  
|   物流工程  |   430141  |  
| (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人数不超过 100 人)  |       九、培养方式       1 、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士,学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到校集中学习。     2 、对学员人数较多的地区,为方便学员课程学习,我校可派教师到该地区集中授课。     3 、学制:从入学到获取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 2.5 年,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十、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学位证。          十一、培养费用 : 2.2 万元(不包括教材、硕士课题研究、住宿、差旅等费用)。       十二、其它事项       考试报名费: 80 元(每人每科 8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