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大锤和手锤
一、锤柄与锤孔配合应紧密,并以带倒刺的铁楔加固。铁楔的楔入深度应达到孔深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锤柄与锤头应保持垂直,锤柄的端面要与锤头侧面平齐,不得凸出或凹入。
三、锤柄的材料需用直纹干燥硬木,禁止使用有斜纹、横纹、蛀孔或者有疖疤的木料。
四、手锤的柄长,应以手握锤头后,柄与肘等长为宜。
五、锤头的飞刺、卷边要及时磨去,锤击面不准淬火,锤柄、锤头不得有油。
六、打锤人不准戴手套。抡锤时要先回头察看,不得有障碍;在2.5m范围内不得有与操作无关的人。
七、两人打锤时,要交叉站立,不准打抢锤,不准用手指点打击位置,不准以锤打锤。
第二条 扳手
一、使用活扳手,必须将扳口调到与拧动件相贴合,方可扳动。
二、活扳手用力较大时,禁止反向扳动。
三、扳手的规格必须与工件相适应,禁止在扳口处加垫。
四、使用扳手,不得锤击扳柄;使用标准扳手,不得加长扳柄。
第三条 虎钳
一、虎钳安装必须稳固。钳口必须完整,螺杆、螺母不得松旷。虎钳上不得有散放物件。
二、夹持工件的厚度,不得超过钳口最大开宽的三分之二。工件必须夹紧,手柄应朝下方。不准用增加手柄长度或锤击手柄的方法来夹紧物件。
三、夹持较重工件时,下面必须垫稳;操作人应选好站立位置。
四、工件一般应夹持在钳口的中部。如需夹在一端时,另一端需用等厚的硬垫夹上。
五、工件超出钳口太长时,必须另加支承,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第四条 扁铲、冲子
一、扁铲、冲子的锤击面不准淬火,不得有裂纹、飞边、毛刺,柄部不得有油脂。
二、扁铲刃部淬火应适宜,不准用脆性钢材制作。
三、剔铲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对着人和人行通道剔铲。
四、剔铲脆性金属时,应从两边向中间铲,以防边缘切屑飞出伤人。不准剔铲经过淬火的工件。铲切工件接近断开时,锤击要轻。
第五条 锉刀
一、锉刀木柄不得有裂纹、松动,且应装有金属箍。
二、锉削的金属粉末不得用嘴吹。
三、用小型锉刀锉削时,不可用力过大,以防锉断伤人。
四、锉刀及工件的锉削面不得有油。
第六条 钢锯
一、锯条装夹松紧适度,锯物时用力不得过猛。
二、工件接近锯断时用力要轻,防止锯断部分坠落伤人。
第七条 台钻、手电钻
一、严禁戴手套操作台钻、手电钻。
二、钻头卡箍及装卡工具要完整。
三、调整台钻摇臂的高度或角度后,应及时将其拧紧,然后方可开车。
四、工件的装卡、挡靠要稳固,不得随钻头转动或随钻头带起。
五、松紧钻头卡箍要使用专用工具,禁止敲击。使用楔铁卸钻头时,敲击用力不宜太大。
六、当切屑长度超过100mm时,应停钻断屑。
七、压钻用力要均匀,不得另加杠杆实行强力压钻。对设有扶持杠杆的大型电钻,压钻时要防止出现异响,人要站稳,扶钻要正。
八、在台钻上钻透孔,工件下面应加垫,接近钻透时,用力要轻。
九、钻杆未停稳时,不准用手捏钻卡箍。
第八条 喷灯
一、喷灯使用油类必须符合规定,禁止原来用煤油的喷灯改用汽油。
二、喷灯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装油量不得超过油桶容积的四分之三,装油后,桶外油迹必须擦拭干净。
三、防止脏物进入气门,阻塞气道。
四、点灯时人应站在喷嘴侧面,稍开放气阀,在避风处点燃。禁止灯与灯互相点火,或在炉火上点火。
五、气压不足打气时,应缓慢进行,火力正常后,切勿再多打气。
六、使用中的喷嘴不得对着人。要经常检查喷灯油量、灯体温度、安全阀,防止过热爆炸。
七、喷灯火焰与带电部位的距离,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1.5m;10kV以上不得小于3m。
八、喷灯熄火后,拧开放气阀,把余气放出。不用时,倒出余油,揩拭干净。
九、对喷灯加油、放油或拆卸喷嘴零件时,必须在熄灭冷却后进行。
第九条 永磁吸重器
一、使用永磁吸重器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掌握永磁吸重器性能后,方可使用。
二、永磁吸重器必须置于被吸物的中央(重心位置),防止吸重器与工件(被吸物)之间产生滑动。
三、被吸工件表面必须擦干净,保证永磁吸重器与工件紧密接触,达到正常工作状态,避免发生危险。
四、永磁吸重器主体盖板不准随便拆卸。
五、永磁吸重器长期不使用时,必须在锁紧装置上加润滑油,防止锈蚀。
六、用永磁吸重器吊运工件时,工件下面不准站人。
七、永磁吸重器不工作时,不准扳动手柄,防止手柄回弹伤人。
八、永磁吸重器不准在高温(高于80℃)和酸碱环境下工作,防止毁坏永磁吸重器。
九、永磁吸重器为强磁性物体,所有与磁性相互影响的物品不准靠近永磁吸重器。
十、使用永磁吸重器吊运工件时,工件重量不准超过最大吸重量。
十一、孕妇必须远离永磁吸重器。
第十条 磁力钻
一、使用磁力钻之前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磁力钻性能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磁力钻吸附在顶面钻孔时,必须用安全带将机器挂住以防止断电后磁铁失磁机器跌落。
三、在钻孔进刀时必须放慢速度,待钻头完全吃进后再将进刀速度加快。
四、在钻孔过程中不准关掉马达,如果钻头被堵塞在孔内时,关掉马达,用扳手慢慢拧出钻头。
五、使用磁力钻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铁屑及粉末清理掉,保持磁座底面的清洁。
六、如果机器过载时,机器会自动关机,此时必须将关掉马达开关,重新再打开马达开关即可重新正常工作。
七、当在机器使用过程中断电,在来电后必须做到先关掉马达开关,重新再打开马达开关方能重新正常工作。
八、当在平面或侧面钻孔时应使用冷却液冷却钻头。当吸附在顶面钻孔时,不准使用任何冷却液以免冷却液流入空心钻内造成机器短路。
九、工作结束后必须用高压风管将机器全身铁屑吹走,保持机器清洁。
十、如果需钻厚度低于12mm的钢板时,必须在钢板上增加加强板。
十一、调整磁力钻速度挡位时,必须认真检查,(反向转动快速钻夹头,没有转动)确保内部齿轮完全到位后,方能使用。
第十一条 砂轮机
一、砂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使用:
(一)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成份、粒度、尺寸、以及额定线速度不符合要求;
(二)轻敲检查,声音嘶哑;
(三)受潮、有裂纹或碰撞伤痕,中心孔铅套松动,或轴孔配合过松过紧。
二、砂轮两侧夹盘必须是钢质材料,且直径应相等,不宜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夹盘端面要平整,与砂轮接触面一般应为夹盘面积的八分之一。在夹盘与砂轮之间,必须加1~2mm的软垫,并均匀紧固夹盘。
三、砂轮机的防护罩和排尘装置应完整。防护罩保护的角度应不小于240°,中心线以上的开口角度不应大于65°。防护罩与砂轮外圆的间隙应在20~30mm之间。
四、砂轮机上支持工件的托板与砂轮外圆的距离应保持在3~5mm,并位于砂轮水平中心线以下3mm左右为宜。
五、安装好的砂轮必须进行5min空转试验。无明显振动和其它问题时,方可投入使用。
六、砂轮旋转方向应与轴头螺纹旋向相反。正对砂轮旋转方向不许站人。
七、不得用远离砂轮机的开关来操纵砂轮机的开停。
八、除修整刀具刃面外,一般不宜用砂轮的侧面磨削。对厚度小于20mm的砂轮,禁止使用其侧面磨削。砂轮圆表面出现不规整时,应及时修整。
九、磨削时,要握牢工件,并缓慢接近砂轮,用力不可过猛。不准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上磨削。
十、细小工件,必须用工具夹持,不准直接用手拿。
十一、磨削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且不要正对砂轮旋转方向站立。使用手砂轮机时,砂轮旋向应避开人行道和设备,或加防护挡板。
十二、使用风动砂轮机时,风管接头必须牢固。无罩的风砂轮除磨内孔外,必须加设防护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