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从事电气检修人员。
二、上岗条件:要求上岗人员身体健康,符合本工种的健康状况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本工种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三、安全确认:班前会已接受安全教育。身体状况无异常,能按标准执行岗位工作。持证上岗。所需工具和劳保用品齐全并经过检验合格。设备无超允许值运行现象。现场环境无危险性。操作时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已经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并开展了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已经制定并且履行了签字手续。熟悉检修工作范围、内容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措施。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工作内容,并且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讲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现场工作环境,询问工作班人员身体状况,根据掌握情况安排检修工作。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气管喘息、神经病、色盲和听力障碍等疾病的人,不得从事电气工作。
第二条 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并受过触电急救法训练,方可独立工作。
第三条 检修工地和检修场所必须保持整洁。禁止吸烟。
电气焊设备、氧气和乙炔、氩气瓶的使用和储存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临时用电和照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接线和使用。
检修用的工具材料定点存放,同时做好防火、防雨和防盗措施。
及时清除边角废料和杂物,必须在工作完了之后立即清除。
保证通道畅通,作好安全警示措施和安全围拦,保证人员安全。
第四条 对检修完工的设备,交给运转时,必须将检修用的工具杂物清除完,并将电气设备内部、外部及地面清理干净。
第五条 在检修设备时,如要在梯子上放置工具及检修材料,必须在梯子上垫好,以免坠落碰伤人员。
第六条 检修现场应放置一个盛杂物用的木箱,以备存放油、棉丝、破纸皮等。
第七条 在地板和建筑物上穿孔悬挂重物时,必须查明该建筑物是否能承受重物重量,并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 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佩带好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接触热体的工作人员必须使用手套和适当的工作服。
第九条 在检修完的设备参加运行时,转运机械的安全罩必须上好。
第二节 工具的使用
第十条 电工安全用具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符合电压等级;
二、有专人保管,并按规定定期送电气试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需再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新领的安全用具,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
四、必须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电烙铁间歇使用时,应放在金属支架上,不得接触可燃物品。用毕立即停电,冷却后方可收存。
第十二条 手钳柄的绝缘破损,螺丝刀、电工刀的木柄裂纹或被刀杆穿透者,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摇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摇表的电压必须与被测设施的电压等级相匹配。测量高压设备绝缘时应由两人操作;
二、测量用的导线必须是符合规定的绝缘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三、测量前,必须将被测设备的电源断开放电,确认无人工作后方可测量。测量结束后还应放电;
四、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测量绝缘时,另一回路必须同时放电后,方可测量;
五、有雷电时,禁止测量室外线路或电缆绝缘;
六、摇表校零或用摇表测量导线通、断时,只能用低转速。
第十四条 使用钳形电流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操作人员与带电体裸露部分的距离,10kV及以下不小于0.7m;
二、钳形电流表的电流档,必须与被测设施的电流相匹配;
三、不准在刀闸断路器或熔断器上测量电流;
四、禁止在潮湿场所或雷雨天气中进行室外电气测量;
五、测量高压电缆电流时,应在电缆三叉处并有足够的距离和良好的绝缘下进行。
六、禁止在测量过程中改换量程档。
第十五条 使用万能表前,应按被测物参数选好相应档位,先瞬测一下,无异状方可进行测量。
第十六条 用电桥测量支流电阻时,应先估算数值,将锁扣打开,调零,先接通检流计,后接通电源。测量完毕,应先断开检流计,后断开电源,再将检流计锁住。
第十七条 使用静电电压表时,应先找好水平,将光栅调零。表盘电压档位必须和接线端电压相匹配。
第十八条 使用示波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亮度应调节适当,不得将光点长时间集中一点;
二、在X轴和Y轴上输入信号幅值及频率不得超过仪表规定;
三、如示波器有接地线,则应加隔离变压器供电。
第十九条 验电器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高压验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逐渐接近有电设备或线路,直至有显示为止,不准直接接触,且应设人监护;
二、使用低压验电器(笔)时,必须在带电体上进行试验后方可使用。降压电阻式氖气放电泡损坏时应按原规格更换。
第二十条 使用转数表时,握持要稳,接触用力不得过猛。不得偏离轴端中心孔处测量。测量轮缘速度时,应侧身操作。
第二十一条 检修线路及设备时,必须在电源出口处和可能反馈侧挂接地线。接地线的材质、截面、接地位置、接地体电阻应符合有关规定。装设前要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操作。
第二十二条 在停电设备上进行多工种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有总的施工负责人和有经验的电气监护人;
二、监护人确认已经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方可作业;
三、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说明停电范围,允许活动范围及邻近带电体的距离。作业中断重新作业前,必须重复上述说明;
四、除在规定的停电时间内,其余时间均应视为有电,禁止接触;
五、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全部结束后,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临时遮拦,收回所设的警示牌,恢复正式遮拦,施工负责人进行周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召集全体作业人员,宣布作业结束。
第二十三条 进行挂锡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锡锅要放置稳妥;
二、严防水滴进入锡锅内;
三、电加热的锡锅铁芯应接地或接零;
四、酸洗导线头及工件的酸液容器应放置稳妥。工作完毕,立即送离工作场所,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 消除绝缘体的静电,不得直接接地,应在绝缘体与大地之间保持100—1000MΩ的电阻。
第三节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和试验
第二十五条 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存放。
第二十六条 高架绝缘斗臂车的绝缘部分应有防潮保护罩,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车库内。
第二十七条 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第二十八条 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检修或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九条 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 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使用2500V绝缘摇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第三十一条 带电作业工具应设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记录。
第三十二条 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
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
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两年一次。
第三十三条 绝缘工具电气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表1。
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05/2500u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
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0-102m。接地极及接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5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
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表1 绝缘工具的试验项目及标准
额定
电压
(kV)
|
试验
长度
(m)
|
1min工频耐压
(kV)
|
5min工频耐压
(kV)
|
15次操作冲击耐压
(kV)
|
出 厂 及
型式试验
|
预防性
试 验
|
出 厂 及
型式试验
|
预防性
试 验
|
出 厂 及
型式试验
|
预防性
试 验
|
10
|
0.4
|
100
|
45
|
/
|
/
|
/
|
/
|
35
|
0.6
|
150
|
95
|
/
|
/
|
/
|
/
|
63(66)
|
0.7
|
175
|
175
|
/
|
/
|
/
|
/
|
110
|
1.0
|
250
|
220
|
/
|
/
|
/
|
/
|
220
|
1.8
|
450
|
440
|
/
|
/
|
/
|
/
|
330
|
2.8
|
/
|
/
|
420
|
380
|
900
|
800
|
500
|
3.7
|
/
|
/
|
640
|
580
|
1175
|
1050
|
第三十四条 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每300 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第三十五条 组合绝缘的水冲洗工具应在工作状态下进行电气试验。按表1的项目和标准试验外(指220V及以下电压等级),还应增加工频泄漏试验,试验电压见表2。泄漏电流以下不超过1mA为合格,试验时间5min。
试验时的水电阻率为1500Ω•cm(适用于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
表2 组合绝缘水冲洗工具工频泄漏试验电压值
额定电压
(kV)
|
10
|
35
|
63(66)
|
110
|
220
|
试验电压
(kV)
|
15
|
46
|
80
|
110
|
220
|
第三十六条 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
静荷重试验:2.5倍允许工作负荷在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
动荷重试验:1.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实际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者为合格。
第三十七条 屏蔽服衣裤最远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20Ω。
第四节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检修
第三十八条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第三十九条 发电厂主要机组(锅炉、汽机、发电机)停运检修,只需第一天办理开工手续,以后每天开工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核对安全措施。检修期间工作票始终由工作负责人保存。工作全部结束,再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
第四十条 检修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必须做好下列安全措施:
一、断开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
二、待发电机和同期调相机完全停止后,在操作把手、按扭、机组的启动装置、并车装置插座和盘车装置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三、若本机尚可从其他电源获得励磁电流,则此项电源亦必须断开,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四、断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能源。如调相机有启动用的电动机,还应断开此电动机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五、将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六、经验明无电压后,在发电机和断路器(开关)间装设接地线;
七、检修机组中性点与其他发电机的中性点连在一起的,则在工作前必须将检修发电机的中性点分开;
八、检修机组装有二氧化碳或蒸汽灭火装置的,则在风道内工作前,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必要措施。
九、检修机组装有可以堵塞机内空气流通的自动闸板风门的,应采取措施保证使风门不能关闭,以防窒息。
第四十一条 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即使未加励磁,亦应认为有电压。
禁止在转动着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回路上工作,或用手触摸高压绕组。必须不停机进行紧急修理时,应先将励磁回路切断,投入自动灭磁装置,然后将定子引出线与中性点短路接地。在拆装短路接地线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并戴护目眼镜。
第四十二条 测量轴电压和在转动着的发电机上用电压表测量转子绝缘的工作, 应使用专用电刷,电刷上应装有300mm以上的绝缘柄。
第四十三条 在转动着的电机上调整、清扫电刷及滑环时,应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必须特别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应放在帽内;
二、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该绝缘垫为常设固定型绝缘垫),不得同时接触两极或一级与接地部分,也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
第四十四条 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第五节 电动机的检修
第四十五条 检修电动机应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在同一机组的几个电动机上依次工作时,可填用一张工作票。
第四十六条 在现场检修电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可能来电的导线头应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第四十七条 电机只准栓挂在电机的吊环上起吊。吊环必须牢固可靠。吊运时,应防止损伤电机绝缘、防爆面及附件。
第四十八条 电机转子放置或搬运时,应有防止滚动及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九条 外壳无可靠支撑面的电机(如电动车牵引电机),必须垫稳后,方可分解或装配。
第五十条 抽出或装入较大的电机转子时,必须加长管托住,禁止硬拖。
第五十一条 组装电机发生卡住时,只能作微量起落,消除蹩劲,不得进行锤击。
第五十二条 在组装直流电机定子主极、补极及补偿绕组时,需用专用的绳索吊装,不得损伤绝缘。紧固磁极不得将手伸进空隙内。
第五十三条 嵌线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线槽内不得进入杂物;
二、轴与嵌线架子要垂直,线嵌到三分之一时,应用方木顶住偏重面。转子不准竖放在地面;
三、直流电机转子竖立起吊时,应先检查吊环及轴头的螺纹必须良好。转子竖立放在回转焊座上时,必须稳妥;
四、要防止线头扎眼、扎手;
五、嵌线作业时,应随时检查顶尖牢固情况。不得将脚伸到工件下面;
六、绑扎钢丝及调整拉力时,人不要面对钢丝;
七、焊接整流子时,烙铁温度不得太高,防止松香起火;
八、嵌线工作完毕,应将电机垫稳覆盖好,防止杂物进入电机内部。
第五十四条 电机转子动平衡校验的安全规定:
一、必须按动平衡机的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二、被校验的转子应事先清扫干净。安装时,转子与平衡机滚轮不得相撞击;转子与万向;联轴器未固定好,不得开车;
三、附加的平衡块必须固定牢固;
四、校验或调试中出现异响、异音或异味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五、应经常检查电测箱的干燥剂,失效时应即更换。在长期停用中,应对电测箱定期预热30min;
六、工作完毕,应用防尘罩将平衡机罩好。
第五十五条 浸漆的安全规定:
一、浸漆场地应有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明火;
二、浸漆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油漆、溶剂接触皮肤;
三、浸漆场所要有通风设备;
四、要轻拿轻放工件,以免油漆溅入眼内;
五、浸漆场地禁止拉临时电线,应使用防爆照明灯。油漆及溶剂应放在指定地点,加盖密封保管。
第五十六条 喷漆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禁止用氧气喷漆,喷漆场所禁止烟火,非喷漆人员不得在作业场所停留;
二、在容器内进行喷漆作业时,应及时出外换气,容器外应设人监护。
第六节 变压器的检修和维护
第五十七条 变压器的检修:
一、检修现场必须符合防火、防尘、防潮的要求;
二、在变压器缸盖上作业时,架梯必须搭设牢靠。紧固或拆除螺栓时,要一手扶牢,另一手旋拧。拆除变压器缸盖时,连接件、工具要放置稳妥,防止掉入缸内;
三、吊装铁芯和绕组时,应将变压器垫平放稳,禁止向变压器内伸手或探头;
四、吊芯检查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0℃,在雾、雨、风、雪天时不得在室外吊芯。绕组在大气中暴露时间不得超过下表规定:
空气相对湿度(%)
|
≤65
|
≤75
|
暴露时间(h)
|
≤16
|
≤12
|
五、检修变压器的场所,禁止吸烟或从事电焊、气焊作业,并设有消防器材;
六、真空干燥变压器,箱体温度不得超过110℃,绕组要保持82-85℃。容器的真空度不应低于380mm汞柱;
七、禁止将整体变压器倒放在干燥室内进行干燥。干燥过程,必须均匀受热;
八、处理变压器渗油、漏油时必须停电,并有安全措施;
九、过滤变压器油时,滤油现场禁止烟火。干燥滤油纸时,应有专人看管,控制其温度,防止焦化。停止滤油时,油管必须离开油面。
第五十八条 变压器的运行与维护
一、停止运行一个月以上的变压器,在运行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停运三个月以上的变压器,必须作变压器油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强迫油循环水冷变压器,在投入运行时,应先开油泵,后开水泵;停止运行时,应先停水泵,后停油泵。停运后,应将水泵的冷却水放净。正常运行中,冷却水不得间断;
三、变压器的投入或退出运行,一般应用油断路器操作。但容量小于320kVA、电压不高于10kV的小型变压器,空载时可用跌落式开关操作;
四、变压器出现漏油、油枕内油面高度不够、温度超过规定值、音响不正常、瓷瓶绝缘破损等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尽快排除,并记入运行记录。向变压器补油时,不能有空气进入变压器内;
五、在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上层温度不宜超过75℃,最高不得超过85℃。
第七节 线路的检修
第五十九条 线路作业时,应不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有专人统一指挥。
第六十条 操作人离裸露带电体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时,不少于0.7m;10kV以上到35kV时,不少于1m。
第六十一条 线路作业开始前,必须逐项验电,并挂接地线。线路安装、检修的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使用工作票与变电所值班员相联系。
第六十二条 挖坑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挖坑深度超过1.5m时,应戴安全帽。一般情况下坑内不准两人同时工作;
二、挖坑前,必须熟悉地下管道、电缆等设施的位置,经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有保护地下管道措施,方可施工;
三、禁止用掏洞方式挖坑,不准在坑内休息;
四、坑内有人工作时,坑沿1m内不得堆放工具、材料等物品。
第六十三条 立杆、撤杆的安全规定:
一、立杆前,检查叉杆、抱杆、绳索、水泥(木)杆、金具、瓷瓶不得有破损、裂纹、腐蚀等现象,不准用手替代叉杆或紧线器进行作业;
二、杆坑内禁止有人,无关人员必须离1.2倍杆高以内;
三、电杆立起达到规定要求后,务实牢固,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四、使用起重机立杆、撤杆时,应与司机配合,遵守起重安全规程。钢丝绳吊电杆时应吊在离杆上端三分之一的部位。
第六十四条 放线操作的安全规定:
一、交叉跨越线路、铁路、公路河流时,首先应经主管部门批准,然后按规定跨越架设,并设专人警戒车辆行人通过;
二、必须使用开口滑轮,不得使导线在横担上硬拖;
三、紧线时,接线管和线接头通过滑轮、横担、树枝等处应无卡住现象。操作人员不得跨线或站在导线的垂直下方,不得站在导线内角侧,以防抽伤;
四、紧线设备和工具应根据导线截面大小选用,各部位要卡好、卡牢,以防跑线;
五、对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点杆要作好临时拉线,然后从内向外,对称拉紧,待导线紧完固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拉线;
六、禁止采用切断的方法拆除导线。
第六十五条 登杆作业的安全规定:
一、电柱不得腐蚀、摇晃、倾斜;
二、脚扣大小应与电柱相匹配;
三、下杆时,不准脱掉脚扣、顺杆滑下。
第六十六条 架空线路维护的安全规定:
一、禁止在电力线路下走廊范围内射击、爆破放火烧荒、架设电视天线;
二、禁止在电柱周围2m范围内堆放杂物,在3m范围内挖土方;
三、不得在线路下长时间停放车辆设备,不准在线路走廊内修建房屋和种植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