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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教科书发行不得搭售教辅材料 |
已阅[1377]次[2015/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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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中小学在发放教科书的时候往往搭售别的教辅材料,8月22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要求教科书发行不得搭售教辅材料,并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教辅材料的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并明确,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同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办法要求,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制定出台该办法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负担和限制某些部门存在的“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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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三部委联合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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