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清理工
第一节 打箱落砂
第一条 工作场地应有洒水降尘设施。
第二条 落砂机运转前,必须把防尘罩罩好,先开除尘设备,再开动落砂机。停机时操作顺序相反。开动时落砂机上不准站人。
第三条 吊运砂箱必须平稳,禁止挂在浇冒口上吊运铸件。
第四条 往落砂机上放置砂箱或铸件时,必须放稳放正。两个砂型不得叠放在一起落砂。
第五条 连续式落砂作业时,要防止砂箱或铸件被卡住,如有卡塞要用专用工具疏通。当铸件或砂箱卡住输送机时,应停机处理。
第六条 落砂完毕,各种砂箱和铸件、用具,必须分类整齐存放。
第二节 手工风铲清理
第七条 敲打铸件毛刺或浇冒口时不准对着人体。使用撬杠,人要站稳;翻动铸件不得将撬杠穿在铸件孔内,防止撬杠回转,失手伤人。
第八条 禁止手扶铲头和连接部位,以免挤手。不准单手扶持或横握风铲,铲头对面不得有人。铲头如被铸件卡住,不准用锤猛击。
第九条 清理成堆铸件,应防止铸件倒塌、翻转伤人。清理较大、较重铸件,应放平垫稳。禁止用风管吹人体或工作服。
第十条 清理完毕的铸件,应分类整齐堆放。冷铁、芯骨以及浇冒口、废砂等物,应分别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节 滚筒清理
第十一条 滚筒清理机应有专人操作。筒盖与筒体的连接应紧固,不得松动;试运转确认正常,方可装料。
第二条 装料之前,滚筒应固定,以免装料时转动伤人。
第三条 装好铸件后,应盖上筒盖,并用螺栓紧固。清理时先启动通风除尘设备,后启动滚筒。
第四条 滚筒运转时,禁止人员接近。滚筒周围不得堆放铸件及其它物品。
第五条 抛丸清理滚筒的叶轮没有完全停止转动前,不准打开筒盖。
第六条 卸铸件时,必须将滚筒盖转到最上面时停机,并用销子将滚筒固定,再打开筒盖。禁止先打开筒盖,再旋转滚筒。
第四节 抛丸、喷丸及喷砂处理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作业:
一、防护帘损坏,失去保护作用;
二、抛丸室或观察窗局部被铁丸击穿;
三、供丸系统或回丸管道泄漏;
四、抛丸机有较大振动、噪音;
五、没有通风除尘设备或除尘设备损坏。
第十八条 抛丸机(或喷丸、喷砂机)必须专人操作。作业时,应先启动通风除尘设备,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
第十九条 喷丸、(或喷砂)机的运行开关与喷丸(或喷砂)室门的启闭应有联锁装置,当喷丸、(或喷砂)室的门开启时,喷丸、(或喷砂)系统不能启动运行。
第二十条 回转台上放料,必须平稳牢固,并不准有人。
第二十一条 传送铸件的挂链必须转动灵活,不准与其它装置碰撞,任何人不准穿越运行中的挂链。
第二十二条 抛丸机未启动前,不准打开抛丸的控制阀门。作业中,必须经常检查输送及回收铁丸(或砂)的管道,防止泄漏。
第二十三条 禁止敞开作业,不准用压缩空气吹人体或工作服。
第二十四条 抛丸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进行检修。进入抛丸室时,必须先停止抛丸系统,室门必须打开,室外应设人监护。